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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与可变资本公司审计服务
我们协助基金管理人、VCC 管理机构以及家族办公室履行其法定审计义务,作为其投资架构中正式任命的持牌审计师。作为一家具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(ACRA)注册的公共会计事务所,我们具备合法资质,可为以下类型的投资载体提供审计服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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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变资本公司(VC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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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CC 伞形结构下的子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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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设立的投资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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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一家族办公室或多家族办公室投资工具
我们深知基金审计在监管、结构安排及时间进度上的独特要求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、优质的审计服务,确保全面遵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、会计与企业管制局(ACRA)、税务局(IRAS)及适用的会计准则(SFRS(I)、IFRS、US GAAP)。
关键要求
01
强制年度审计制度
每一个独立设立的 VCC 以及伞形结构下的每个子基金,每年均须编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,以真实且公允地反映其财务表现。
02
会计准则要求
审计工作必须根据投资者构成及监管分类的不同,遵循以下会计准则之一: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、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(FRS)、新加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SFRS(I))或美国通用会计准则(US GAAP)。
03
伞形 VCC 结构的审计安排
伞形可变资本公司(Umbrella VCC)必须为每个子基金分别出具审计财务报表,并在适用情况下编制整体合并报表。
04
受监管基金经理的任职要求
伞形可变资本公司(Umbrella VCC)须为其每一个子基金分别编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,并在适用的情况下编制整体合并财务报表。

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
基金及VCC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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